定期宣判是什么意思(什么是定期宣判)
2023-11-29 admin 【 字体:大 中 小 】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定期宣判是什么意思的问题,以及和什么是定期宣判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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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宣判是指开庭宣判还是不开庭宣判呢
定期宣判既有可能是开庭宣判,也有可能是不开庭宣判。一般刑事案件应当开庭宣判。法院经过对受理案件进行审理后,应当在查明案件事实基础上,及时作出判决。法院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定期宣判。定期宣判时,既可以再次开庭,也可以不开庭,直接向案件当事人送达判决书。
什么是定期宣判
就是不当庭宣判的意思。就是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案件以后,不当场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宣判,而是另择日期进行宣判。
什么是定期审判
按规定时间,审理判决。
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的区别最好请举例说明
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的区别在于:宣判时间的不同。
当庭宣判是在合议庭经过评议并作出决定后,立即复庭由审判长宣告判决结果。
定期宣判是经过审理后,另行确定日期宣告判决书的活动。
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比如一个民间借贷的案件,被告承认借了钱,但以暂时没钱为由不同意还钱,也不同意与原告调解,法官审理完后认为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直接开完庭就宣判。如果案情复杂,或者涉及当事人多项权利义务的裁判,法官需要想清楚,就告诉当事人定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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