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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办公场出租价格表一览(福州东部办公区有几个)

2023-10-24 admin 【 字体:

大家好,关于福州办公场出租价格表一览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福州东部办公区有几个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福建省出租屋安全标准管理条例
  2. 福州东部办公区有几个
  3. 福州东部办公区里面做什么的

福建省出租屋安全标准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和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鼓楼、台江、仓山、郊区和马尾(含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各种所有制房屋的住宅、厂房、仓库、商业及办公等用房的租赁(包括以房屋进行联营、承包、投资、入股名义变相出租房屋和柜台出租,但不包括单位自管房和房管部门直管房出租给职工、居

民居住的房屋)。

第三条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我市房屋租赁管理的主管部门。市、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房屋租赁活动进行监证管理。同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安、工商、税务、物价、计划生育、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共同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五条房屋租赁实行许可证及年检管理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出租房屋。

第六条出租人出租房屋,应向房管部门申办《房屋出租许可证》,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房屋出租申请书;

(二)《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的产权凭证;

(三)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

(四)房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房管部门自受理申办许可证之日起15日内,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给予核发《房屋出租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发《房屋出租许可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房管部门不予核发《房屋出租许可证》:

(一)不具有产权或产权有争议的;

(二)限制产权的;

(三)共有房产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危房或不符合建筑物安全的;

(五)已作为资产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第九条房屋租赁应当向房管部门办理监证手续,租赁双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房屋出租许可证》;

(二)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明;

(三)外来经商人员务工须有雇用单位证明、劳动部门《务工许可证》及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节育证明书;

(四)外地驻榕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须持福州市人民政府或福州市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批准文件;

(五)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约。

第十条房屋租赁合约文本由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印制,合约内容应当包括:

(一)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装饰、设备;

(二)房屋的用途;

(三)租赁期限;

(四)租金数额和交付办法;

(五)房屋维修责任;

(六)解除合约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

(八)其它双方认为必要的事项。

第十一条租赁合约经房管部门监证后,出租人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租赁合约未经房管部门监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核发《暂住证》;工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第十二条办理房屋租赁监证,必须缴纳监证费。由房屋出租人按租金总额的2%以内向负责监证的房地产交易所一次性缴清。

第十三条房屋租金由市房管部门会同市物价部门制定指导租金,实行市场调节。对合约租金高于指导租金的,按合约租金征收税费;对低于指导租金的,按指导租金征收税费。

第十四条租赁期届满,租赁关系自然终止。需要提前终止租赁关系的,双方应持租赁合约及双方的申请,到原监证机关办理租赁关系注销手续。未办理注销手续的房屋不得再次出租。

第十五条租赁期届满,房屋仍需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租赁双方应在一周内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续租手续。期满出租人需要收房的,承租人应按时搬离。

第十六条出租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出租人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二)出租人有监督承租方按规定使用房屋的权利;

(三)租赁期满出租人有终止合约、收回房屋的权利;

(四)出租人应按章纳税和及时修缮房屋;

(五)出租人应承担产权纠纷责任。

第十七条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承租人有按照合约使用房屋的权利;

(二)承租人有要求出租人维修房屋自然破损的权利;

(三)承租人应按时交纳租金;

(四)承租人应爱护房屋,不得随意拆建、改建、扩建

(五)未经出租人许可,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房屋。

第十八条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可持证到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有权要求当事人出示有关证件,调查了解有关租赁事项。

第十九条对违反下列事项的出租人或承租人,房管部门可作出下列处理:

(一)未办理租赁监证的,责令其停止出租,限期补办申请手续。

(二)瞒报租金拒不改正的,吊销其《房屋出租许可证》。

(三)出租人对承租人违法犯罪活动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包庇的,吊销其《房屋出租许可证》。

(四)不听从出租人劝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的,责令限期改正。

(五)出租房屋损坏,维修责任人不及时维修而发生事故的,除责令限期修复外,还应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出租人有偷漏税行为的,由税务部门依法处罚。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赌博、卖淫、嫖娼、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公安、计划生育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一条市辖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东部办公区有几个

福州东部办公区只有一个。

东部办公区(石碑兜)附近有下渡街道,鳌峰街道,三叉街街道,三叉街道,盖山镇,临江街道,东升街道,瀛洲街道,鼓山镇,仓前街道,象园街道,新港街道,仓山镇,对湖街道,后洲街道,双杭街道,王庄街道,洋中街道,水部街道,茶亭街道等乡、镇级地名,继续往下看,了解具体信息。

距离东部办公区(石碑兜)最近乡、镇级地名是下渡街道。

福州东部办公区里面做什么的

福州东部办公区里面是福州市政府下属部门及事业单位办公的地方。

2013年,福州政务中心迁往东部新城商务办公区,宣告着福州政治中心的正式东移。福州市一位规划专家表示:“福州政务中心搬迁,从长远看,将是福州新中心的一次塑造与被认可”。如今,福州城市东扩南进,沿江向海的发展战略已十分明确,福州政务中心的建设,将有助于推动东部片区的拓展。作为福州市重大工程项目之一,政务中心从东迁开工伊始就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据悉,政务中心总建筑面积33万多平方米,由数栋联合体建筑组成,仅建筑投入一项就达到近亿元。本次政务办公区的东迁不仅促进东部新城配套、商业产业布局的不断完善,还使交通、教育、医疗、金融、文化等基础设施得到全方位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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