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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宅基地回收价格表一览(贵州省宅基地面积超出标准怎么办)

2023-10-29 admin 【 字体: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贵州宅基地回收价格表一览和贵州省宅基地面积超出标准怎么办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贵州宅基地回收价格表一览以及贵州省宅基地面积超出标准怎么办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贵州省宅基地面积超出标准怎么办
  2. 贵州省宅基地管理条例
  3. 贵州基本农田怎么转为宅基地
  4. 贵州省农民宅基地的面积标准

贵州省宅基地面积超出标准怎么办

建房超过宅基地批准面积并不会一概导因超过批准强行拆除予以回收,在多占的历史情形下,我们依然会适用更加科学的分阶段的确权规则,并不能一概将超过面积不予认定或者直接将宅基地收回集体所有。在满足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宅基地的情况下,多占宅基地还可以通过多占多交费的方式将占地合法化,促进宅基地占用的合法化,提高宅基地的利用率。

如果您遇到建房占用宅基地面积认定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及时摸清自己的实际情况,给自己寻求一个心安,必要时采取措施补足应办手续,以免宅基地变动纠纷之时产生利益损失。

贵州省宅基地管理条例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7〕2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宅基地管理,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美丽宜居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

(一)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民,可以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申请使用宅基地:

1.无宅基地的;

2.因分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建房居住的;

3.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法定限额标准,新建、改建、扩建需增加宅基地用地面积的;

4.实施村镇规划建设或项目建设占用原有宅基地,需要调整搬迁的;

5.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迁建的;

6.村民住宅纳入文物保护需要迁建的;

7.其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标准。

1.农村村民建房申请使用宅基地用地,其面积不得超过以下标准:

(1)城市郊区、坝子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30平方米;

(2)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70平方米;

(3)山区、牧区,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3人及3人以下的农户80平方米以内;4人及4人以上的农户,宅基地用地面积按照人均30平方米计算,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额标准。

2.宅基地面积计算。

(1)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

(2)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

(三)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

1.申请。村民建房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填写《贵州省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宅基地用地申请。

2.公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收到村民宅基地用地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资料进行核实,并将申请人的《贵州省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3.上报。对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在《贵州省农村宅基地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或窗口)。

(四)农村宅基地申报材料。

申报办理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时,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应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或窗口)报送以下申报材料:

1.《贵州省农村宅基地申请表》;

2.《贵州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3.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和户主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4.婚姻状况材料(申请人提供);

5.对另行选址建房申请使用宅基地的,需提供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签订的退出现有宅基地协议。

二、严格农村宅基地审批

(五)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

1.联合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或窗口)在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10个工作日之内,组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备,申请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含30户以上农村居民点规划),以及申请的宅基地选址是否占用高压供电架空走廊、是否符合公路铁路规定的退让距离、是否符合河道防洪泄洪退让距离、是否符合各类工程管线安全退让距离等,并对拟用地块进行实地勘测,绘制宅基地宗地草图。

2.上报。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及时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3.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政务服务中心(或窗口)受理的农村宅基地申报情况,及时依法依规组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对农村宅基地申报资料进行集中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审批,并将批准文件印发县级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核发批准书。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批准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贵州省农村宅基地用地批准书》。

(六)严格审查农村宅基地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得批准农村宅基地用地:

1.宅基地选址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含30户以上农村居民点规划)的;

2.不符合《关于加强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意见》中有关宅基地选址避让规定的;

3.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或宅基地用地限额规定的;

4.将宅基地或宅基地上房屋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或者以其它形式转让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5.申请另址新建住房,未签订退出原有宅基地协议的;

6.在确定实施撤并的自然村现有宅基地上改扩建住宅的;

7.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七)及时申报办理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村宅基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行政辖区内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实际需求,制定农村宅基地年度用地计划,并于每年2月底前向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农村宅基地的年度计划指标。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予以保障。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农村宅基地用地占用农用地情况和下达的村民建房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及时组织申报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涉及的耕地占补平衡费用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由县级人民政府纳入本级财政一般预算,统筹安排解决,一律不得在宅基地审批中向农民收取。

三、强化农村宅基地审批服务与使用管理

(八)严格落实宅基地规划用途管制。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要求,严格落实规划用途管制。鼓励和引导村民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和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含30户以上农村居民点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区范围内按用地限额标准重新选址建房。城市(城镇)建设规划区内,县级人民政府可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条件下,根据本地实际,统筹规划兴建村民住宅小区,防止城市(城镇)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规划建设区内宅基地用地选址涉及需调整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做好土地调整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协调调整不成的,应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积极帮助解决。

(九)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应建立农村宅基地申请管理台帐,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台账管理。在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和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含30户以上农村居民点规划)的条件下,村民改扩建住房,现有宅基地用地面积超过限额标准规定的,改扩建住房的宅基地面积按照规定限额标准执行;未达到规定限额标准的,在不超规定限额标准条件下,可申请增加宅基地面积,依法办理宅基地使用审批手续。受现有宅基地面积限制,又不能拓展,改扩建难以保障基本住房功能的,村民可申请另址建房。涉及另行选址新建住宅的,按“一户一宅”原则要求,申请宅基地的村民须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签订退出原有宅基地的协议。对村民按照协议退出的宅基地,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根据村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用途进行处置,统筹安排、合理利用。

贵州基本农田怎么转为宅基地

需要进行以下程序:

1.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向乡(镇)政府或县农经部门提出宅基地转移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如土地征收补偿、建房凭证、土地处置方案等文件。

2.审批。地方政府将审核申请,并依据当地政策和法律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批、评估,并作出决策。审批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一般审批周期为1个月左右。

3.确认宅基地面积。审批通过后,需要进行宅基地的测量和确认,确定宅基地面积,这个过程也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缴纳费用。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如土地转移税、工程管理费、基金缴纳等)以及补款、修路修桥等相关费用。

5.开始建设。获得宅基地之后,申请人可以开始建设房屋,需遵守当地有关房屋建设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审批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操作程序还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而定。在进行转移前,申请人需要仔细了解相关法律条款。如果不确定,最好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以免土地转移失败或被责令停止施工。

贵州省农民宅基地的面积标准

)城市郊区、坝子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30平方米;

(二)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70平方米;

(三)山区、牧区: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规划范围内,愿意让出原属田土可以复耕的宅基地,迁到荒山或者荒地上建房的,可以在规定的用地限额基础上增加60至80平方米宅基地面积。

OK,关于贵州宅基地回收价格表一览和贵州省宅基地面积超出标准怎么办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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