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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产权出租房价格表一览(福州出租屋流动人口登记流程)

2023-10-24 admin 【 字体:

其实福州产权出租房价格表一览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福州出租屋流动人口登记流程,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福州产权出租房价格表一览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福建省出租屋安全标准管理条例
  2. 福州台江哪里出租民房最多的
  3. 福州保障房2023新政策
  4. 福州出租屋流动人口登记流程

福建省出租屋安全标准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和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鼓楼、台江、仓山、郊区和马尾(含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各种所有制房屋的住宅、厂房、仓库、商业及办公等用房的租赁(包括以房屋进行联营、承包、投资、入股名义变相出租房屋和柜台出租,但不包括单位自管房和房管部门直管房出租给职工、居

民居住的房屋)。

第三条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我市房屋租赁管理的主管部门。市、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房屋租赁活动进行监证管理。同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安、工商、税务、物价、计划生育、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共同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五条房屋租赁实行许可证及年检管理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出租房屋。

第六条出租人出租房屋,应向房管部门申办《房屋出租许可证》,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房屋出租申请书;

(二)《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的产权凭证;

(三)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

(四)房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房管部门自受理申办许可证之日起15日内,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给予核发《房屋出租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发《房屋出租许可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房管部门不予核发《房屋出租许可证》:

(一)不具有产权或产权有争议的;

(二)限制产权的;

(三)共有房产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危房或不符合建筑物安全的;

(五)已作为资产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第九条房屋租赁应当向房管部门办理监证手续,租赁双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房屋出租许可证》;

(二)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明;

(三)外来经商人员务工须有雇用单位证明、劳动部门《务工许可证》及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节育证明书;

(四)外地驻榕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须持福州市人民政府或福州市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批准文件;

(五)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约。

第十条房屋租赁合约文本由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印制,合约内容应当包括:

(一)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装饰、设备;

(二)房屋的用途;

(三)租赁期限;

(四)租金数额和交付办法;

(五)房屋维修责任;

(六)解除合约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

(八)其它双方认为必要的事项。

第十一条租赁合约经房管部门监证后,出租人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租赁合约未经房管部门监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核发《暂住证》;工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第十二条办理房屋租赁监证,必须缴纳监证费。由房屋出租人按租金总额的2%以内向负责监证的房地产交易所一次性缴清。

第十三条房屋租金由市房管部门会同市物价部门制定指导租金,实行市场调节。对合约租金高于指导租金的,按合约租金征收税费;对低于指导租金的,按指导租金征收税费。

第十四条租赁期届满,租赁关系自然终止。需要提前终止租赁关系的,双方应持租赁合约及双方的申请,到原监证机关办理租赁关系注销手续。未办理注销手续的房屋不得再次出租。

第十五条租赁期届满,房屋仍需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租赁双方应在一周内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续租手续。期满出租人需要收房的,承租人应按时搬离。

第十六条出租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出租人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二)出租人有监督承租方按规定使用房屋的权利;

(三)租赁期满出租人有终止合约、收回房屋的权利;

(四)出租人应按章纳税和及时修缮房屋;

(五)出租人应承担产权纠纷责任。

第十七条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承租人有按照合约使用房屋的权利;

(二)承租人有要求出租人维修房屋自然破损的权利;

(三)承租人应按时交纳租金;

(四)承租人应爱护房屋,不得随意拆建、改建、扩建

(五)未经出租人许可,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房屋。

第十八条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可持证到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有权要求当事人出示有关证件,调查了解有关租赁事项。

第十九条对违反下列事项的出租人或承租人,房管部门可作出下列处理:

(一)未办理租赁监证的,责令其停止出租,限期补办申请手续。

(二)瞒报租金拒不改正的,吊销其《房屋出租许可证》。

(三)出租人对承租人违法犯罪活动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包庇的,吊销其《房屋出租许可证》。

(四)不听从出租人劝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的,责令限期改正。

(五)出租房屋损坏,维修责任人不及时维修而发生事故的,除责令限期修复外,还应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出租人有偷漏税行为的,由税务部门依法处罚。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赌博、卖淫、嫖娼、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公安、计划生育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一条市辖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台江哪里出租民房最多的

中亭街,排尾,光明桥都有的,中亭街的每一个楼梯口,排尾进去都会看到租房信息,光明桥也会看到的,中亭街的比较贵,单间就要500-600了。

排尾估计就300多。

福州保障房2023新政策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建设,面向城镇无房居民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租住并给予一定租金优惠的租赁住房。

(一)对象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重点面向新落户的新市民和青年人,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困难群众。

(二)租金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和管控,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社会化租赁住房,且年度涨幅不超过5%。其中:

1.由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的房源,向特定青年人和新市民群体配租,租金按相关规定执行。

2.由集体组织、租赁机构或企业投资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享受过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等资金补助优惠政策的项目,原则上租金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社会化租赁住房;仅享受税费、水电气等优惠政策的项目,租金应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社会化租赁住房。

3.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或产业园区工业项目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享受免补缴土地出让金等优惠政策的,租金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社会化租赁住房,其中面向本单位员工出租的,由所在单位自行确定。

4.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以承租方式取得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业主方(出租方)收取的原始租金应低于同地段住房租赁市场平均水平。

市场租金标准由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发改部门确定。

(三)建设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园区配套宿舍以间为单位建设,户型面积以40平方米以下为主。

福州出租屋流动人口登记流程

、填写《福建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现场领取填写)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合法稳定居住材料

(1)居住在自有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购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证、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等合法证明;

(2)居住在亲友家的,需提供(亲友)有效产权证明文件及双方身份证;

(3)居住在出租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

(4)居住在用人单位宿舍的,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5)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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