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是什么意思(唯识二字的含义)
2023-12-18 admin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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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唯识论有哪八识求白话文
八识分为三类:
一。前六识:1.眼识、2.耳识、3.鼻识、4.舌识、
5.身识、6.意识。这六个识叫做“识”,也就是这六个识以了别作用为主。但是了别的对象不一样,比如眼识了别色,意识了别法。
二。第七识叫末那识,又叫“意”,其作用主要是恒审思量,也就是时时刻刻思量第八识见分为我,也就是俱生我执。
三。第八识叫阿赖耶识,又叫“心”,其含义就是结集,也就是阿赖耶识含藏一切能生万法的种子,世界上的一切生灭法都是由种子现行时产生的。
二、唯识与中观有什么不同
二者含义不同。中观的意思是不是站在中间的观点,即不是既不靠右也不靠左,既不对也不错的观点;唯识的意思是唯是自心所现。
三、唯识论主要内容
唯识论说,人类从诞生以来,就有“我执”与“法执”,以致迷失大智。所以唯识论的目的,就是教人破除我、法二执,转识成智,以便见到自性。唯识论指出识有八种,分为三类。前六识为“了别识”;第七识为“思量识”;第八识为“藏识”,藏有前六识认知事物所必需的种子,具有能藏、所藏、执藏的功能;又能因时、因地、因事、因物而变异所藏的种子。种子分“有漏”与“无漏”两类:有漏就是有障碍,不利于开显大智;无漏则无障碍,有利于开显大智。从物理学来分析:前者的原因是各种波的扰动;后者则是波动平息。
八识可以各自为主,产生“现行”或功能,总称为“心王”;与心王相应的后效应称为“心所”。例如眼看花,眼识心王起作用,产生的贪爱称为心所。心所共51种,其中有5种“偏行”(如作意、触、受、想、思),5种“别境”(如念、定、慧等),11种“善行”(如无贪嗔痴、精进等),6种“根本烦恼”(贪、嗔、痴等),20种“伴随烦恼”(如忿、恨、悭、嫉等),以及4种“不定”状态(悔、眠、寻、伺)。心王与心所的内容很多,概括起来,分为4个部分。
见分——自己见到外界环境与一切事物,都有自己的看法与见解。
相分——见到外物后,在心中所留下的形象;对事理分析后,所留下的概念。
自证分——自己体验到见分所留下的相分,这实际上是第八识的染分与第七识的联合作用。另一方面,见分与相分属于前六识的作用,至于谁去识别这些作用,那也是第七识的执著与第八识染分的认知。证“自证分”——谁去认知“自证分”是否存在,那只能是第八识的净分(无漏种子与无漏法)。常人也有这个净分,但被染分所蒙盖,无法显现“证自证分”,但这个“证自证分”的潜在功
能仍然是存在的,就是圆融无碍的整体智能。
八识染分种子遍及法界也藏于第八识中,如何产生“我”与“法”,须待缘法而起作用。缘法概括为四个方面:
因缘——六根为因,六尘为缘,如感性认识。也就是能缘而缘,即主观认识客观。
所缘缘——所缘而缘,即被缘生的概念去攀缘其他概念,是自心缘自心,如理性思维活动。
等无间缘——缘生缘灭,依次无间,刹那相续,如同串珠,形成平等无间断的连续缘,如联想记忆等。
增上缘——六根因境发识,力用增强。诸法生时,不受障碍,称为“顺增上缘”;例如我们研习自性,智慧上增,是顺增上缘;另一方面,如果诸法受到障碍,但仍能上增,称为逆增上缘。
与上述见分有关的方式是四种量:
现量——直接量,如五识直接缘五尘,这是通常情况;至于超常情况,则是亲自证到自性光明或实相境界。
比量——间接量,用已知之事,比喻未知之事。
非量——错误量,即与事物不符合的思虑、语言、文字。
圣言量——圣人用现比二量,亲自证得的经、律、论等。
与相分有关的状态是三类境:性境——从哲学来说,“性名自有,不待因缘”;故性境是不生不灭、超脱因缘而本具之真空境界,永远存在,如实相之理体、自性之真空。对于世俗法来说,器世间的一切物质虽不能久住,但却相对存在,故权且称为“相对性境”。
独影境——其中有“无质独影境”,如单独由第六识无中生有、所虚构的影像。此虚相既无能生之种子,也无所依之实质,例如通常所说的龟毛兔角;事实上龟无毛,兔无角。此外尚有“有质独影境”,如第六识缘器世间有质之景物而独生之影像。
带质境——包括“真带质境”与“似带质境”。前者以心缘心,如第七识缘第八识为我时,二者都是心法;其所执之我相是第七识真正挟带第八识之本质而生起。后者以心缘色:色法各带有质,可随人之心识而变化,产生相似境。这里的质是针对世俗法来说的;从无为法来说,一切物质之本体为空,无所谓质,有质就有障碍。
有为诸法本无自性,都是依靠众缘相迂合而生,故称为“依它起性”。如果不认清“依它缘生”之法变化无常,而周遍计量,执为实有,则称为“遍计所执性”。相反若能识破一切有为法,是依它起自性,并非实性;而不偏计执为“有”,但也不执为“无”,称为“圆成实性”。如此非有、非空,才是真正实性,圆成中道,属于无为法。
唯识论唯恐常人执著上面的三自性,于是建立“三无自性”。就是针对“偏计所执性”,提出“相无自性”;针对“依它起性”,提出“生无自性”。虽然“圆成实性”是中道,是胜义,但也不能执它;如果执它,就回到偏计所执性,因此又提出“胜义无自性”。这实际上是教人既不执空,也不执有;既不执有为法,也不执无为法;才能真正悟证实相,返回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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